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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喜欢

说着站起来就要往旁边去,秦封放下碗,突然伸手拽住他,拉着他的手就往自己胸口放上去,让他摸着自己胸肌腹肌,手上用力按着不让他挪开。

抬头看他的眼神深如寒渊,压着声音问他,“你不喜欢了吗”

藜麦就感觉自己手掌下面温热紧实的肌肉如同酝酿许久喷发出来的火山熔岩,能把他手指灼烧成灰,甚至连看都不敢再多看一眼,蜷缩着手指,面无表情的移开目光,“放手。”

他比秦封多活几十年,冷着脸的样子还真让秦封有些拿不准他的意思,略簇着眉,“麦子,你…你是真的不想跟我过了吗。”

藜麦认真看着他,“自然,我已经都想过了,真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秦封脸上极快的闪过几分受伤,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最终似乎找不到话题,只能慢慢地松开他手,一声不吭的低头吃饭。

几口吃完放下碗就走,从头到尾没回头看他。

藜麦站屋里目送他离开,又发了会呆,才收拾好桌子把碗筷拿到厨房清洗干净,往炉子里加了炭,坐书桌跟前准备做作业。

路蕴回来就看到他自己坐在那发呆,跟前放着的卷子一片空白,只有无意识画出的细碎痕迹,略皱着眉,问他,“封哥呢。”

藜麦回过神来,掩饰性的理了下自己面前的卷子,拍了拍自己对面位置,“回他自己家里去了,把你作业拿过来做,别人的事儿少管。”

写了会儿作业,又想起来问他,“你怎么过来了。”

路蕴正在那抓耳挠腮的解着道数学题,闻言嗷了一声,拎过自己书包,从里面拿出来个黑色塑料袋子,“你放我妈那儿的酒卖出去了,我妈让我把钱给你送过来,卖出去的是个小罐装的。

249块钱,你仔细数数到时候可是要给我妈对账的,临走之前她专门叮嘱我好多遍了,就怕我弄丢一块五毛的。”

藜麦总共送了三个大罐、五个小罐放在路蕴妈妈那里卖,价格贵了些,问的人都很少,放了十来天也没卖出去一罐。藜麦倒是不急,只让路蕴妈妈喝着送过去的那罐子,说等着她喝的差不多了,也就可以给他当活广告了。

路蕴妈妈本来也只当安眠效果用了,哪知道喝了十来天,效果比她想象中显著的多了去。睡眠好了,精气神就足了,黑眼圈没了,不仅如此,肤色白了一个度。

难得的是居然还瘦了许多,她本身偏胖,瘦下来曲线线条更漂亮,穿衣服都好看许多,不过十几天时间,就像是年轻了十来岁,就连路蕴爸爸都说她倒像是刚有路蕴那会儿了,看着精神干练又有风韵。

在她那买菜的熟客是看着她变化的,都诧异不已,跟她打听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她也就顺势把酒推出去了,心动的人挺多,结果因为价钱问题,都有些犹豫心疼,只有一个平日挺阔绰的夫人,买了小罐回去说试试。

路蕴眼看着他妈就跟大变活人似得变漂亮起来,居然瘦的比他天天肉包子都不吃了,尽吃馒头还坚持跑步的还快些。也跟着惊讶,琢磨着想找藜麦讨罐子酒来喝,又烦恼着那酒是要拿来卖钱的,偏偏他浑身积蓄连买条50块钱的围巾都买不起。

也只敢在心里转两圈,最后泄气的盯着书本,打定主意,他还是天天出门跑步去吧,反正他最近跑两圈腿都不疼了。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等他减完肥,就能接受别人钦佩羡慕的目光了。

想着就甜滋滋的。

美得哇。

他们上午做完了作业,下午藜麦给他检查好作业,又把做错的知识点列出来给他讲了一遍,路蕴听的晕晕乎乎的,理解不了只能死记硬背背下来,等完成作业,坐在那里拿胖手捏着几根红色丝线编手链。

可惜手指头粗,手又笨,编出来的细绳粗细不均,就跟个虫子似得难看的很,他自己也知道,拿在手里长吁短叹的,“看着挺容易的,这咋编起来这么难啊。”

藜麦给炉子里添完炭回来,看见他那惨不忍睹的手艺,简直不想看,“给我来吧。”

路蕴惊讶,“你会编啊”

还在那疑问着呢,手里已经把丝线递过去了,藜麦接过来,把他编的拆开,细长手指灵活的打个开头结,顺着就编下去,中间还留着镂空的六边形花儿,十分精巧漂亮,路蕴看呆了,“麦子,你好厉害啊,这绳子在你手里怎么这么听话啊。”

藜麦,“可能是编多了吧。”

他不仅会编各种手绳,还会打络子,织毛衣,绣十字绣,做毛毡玩具,做各种假花,不仅会做还都做的很好,毕竟曾经靠这些挣钱吃饭呢。

三两下把绳子编好扔给路蕴,“你这真准备拿来送人吗。”

路蕴接过去,低着头把玉牌穿到绳子上,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想送,又怕她不收,那我多尴尬啊。”

藜麦抿了下嘴唇,“不管她收不收,你总得送出去试试才知道,不然见天儿在这琢磨着,人家哪知道你的心意。”

路蕴停下手里动作,想了下又觉得有理,“那我明天去约她出来,把东西给她,你要给我打好掩护,不能让我妈知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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