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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
“你的执着和勇气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我。看看我这张脸吧!看看我的腿——这条腿当时不小心露在外面,皮肉都被太阳晒干了!”
他撸起一条裤管,露出一条干巴巴的只包着一层黑皮的腿棒骨,煞是吓人。
陆轩了留下他与自己喝酒,两人谈了一夜。
虽然势在必行,但是陆轩已经知道进入大沙漠即等于九死一生,更不要说进入未知世界的三界盲区。
但是,那位无脸人的经历还是给陆轩提供了很多有用的资料,让他懂得了进入大沙漠必须做什么。
他有钱,有很多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袖子里藏着多少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你肯花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陆轩花重金买下200只骆驼,并为把每一只骆驼制一把遮阳伞固定在背上,这样骆驼就不会被暴烈的阳光晒死。
装备这么多的骆驼目的只有一个,携带水和食物。
每骆驼拖着两只大水囊,每只水囊里装有50斤清水,另外还有肉干,腊鱼、干菜以及烙饼、炒面等等。
他带足了整整一个月的食物、水和骆驼的饲料。
他的坐骑是一只骆驼王,高大威猛,后背像一面大桌面那么宽大,陆轩为自己定做了一遮阳轿子,里边四下通风,既能坐着又能躺着。
进入大沙漠之后,骆驼将会相继喝死或者而死,当它们背上的水囊干了之后,这只骆驼就失去了价值,或者被杀死吃肉,或者丢弃。如果给所有200只骆驼饮水,带少水也不够用
最后只会剩下陆轩和这只骆驼王。
至于他们两个的命运,只有听天由命了。
陆轩经过几番推算,觉得只要大沙漠不超过千里,他就完全有可能成功穿越。当然,如果它不仅仅千里之遥,甚至更遥远,漫无边际,那只有认命——他就会变成比那位没脸皮的家伙更可怕,会成为一只非常完美得干尸。
经过20多天的艰苦行程,陆轩终于接近了大沙漠的边缘地带。
但是这时候,他的200只骆驼都已经死光光,连那只强壮的骆驼王也累死了。
水喝光了之后,陆轩只好以骆驼血解渴,骆驼王倒地之后,陆轩剖开它的颈部,竟然无法饮食,因为它的血液几近干涸,非常黏稠,根本没法喝。
陆轩剖开他的腹部将其膀胱割下来,里边还有很多尿水。
捏着鼻子喝了几口之后,他拎着这只膀胱向前走去,这时候已接近黎时分,他必须赶在太阳出来之前走出沙漠,不然很快就被晒成肉干。
黄金罗盘显示他已经接近了梦中仙子的坐在位置,也就是说,三界盲区近在咫尺。
走过几十里路的盐碱地,渐渐看到了青草,看到了小溪,然后是树丛,再往前走就如大森林。
黄金罗盘现实距离死界还有一段距离,兴致勃勃的陆轩唱着歌儿大步向前,有清泉可以喝,有烤鱼或者烤山鸡吃,他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渴死饿死,心情特别愉快,更何况前面不远就是梦中仙子藏身之处,他马上就要见到这位天地间最为美丽的女孩。
至于见到她之后,呵呵,那还用说嘛!肯定是如胶似漆,缠缠绵绵,翻云覆雨……